房地产税要来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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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及“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作为财产税,不动产税或房地产税在中国一定意义上算是新税。房地产税与目前在中国征收的、以商业财产为征收对象的“房屋财产税”,或以土地为征收对象并根据占地征收的城市和乡镇土地使用税不同。房地产税以房屋和土地为征收对象,根据房地产价值征收,也将私有非商业财产纳入税收范围。因此,金城地产表示:一旦征收房地产税,将大概率取消“(以商业财产为征收对象的)房屋财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中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性还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税收不仅是一种经济工具,而且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工具。同时税收也应在促进社会平等中发挥作用。由于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财产的征税,因此该税的征收在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房价过高。
其次,从税制改革的角度来看,中国目前的方向是增加直接税的比例,以提高税制的整体公平性。而直接税中,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是两个最重要的类型。为了使直接税在中国未来税制中(以收入来衡量)占更大的份额,根据国际经验,房地产税应该进一步加强。
最后,在当前中国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存在财政资源不足的问题,而地方税收品种的缺乏是重要原因之一。房地产税设计为地方税,有助于保护地方财政收入。因此,金城地产认为房地产税立法也是中国正在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的可行性也非常显著。
首先,中国的房地产税的征收将在财税体制的全面改革下进行。因此,要统筹安排居民税的增减平衡。近年来,中国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少税收。例如,降低增值税、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增加其他扣除额等等。早期的减税将使公众更容易接受新税种的引入。
其次,在征收房地产税后,除了大概率废除现行的“房屋财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金很可能会进行调整,例如取消或减少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种,降低土地出让金。从而进一步平衡税收的增减。
最后,由于房地产税仅针对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外的房屋征收,因此大多数普通居民的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金城地产认为这有助于减轻公众对税收负担增长的担忧。
2019年推行房产税本已势在必行,因为受到贸易战的影响,为了缓解中美贸易关系紧张造成的经济影响,推动新征税立法草案的进展稍有放缓。但是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的脚步并未因此停止。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及,“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